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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实施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而为其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七)乙醚、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四百千克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综合审查判断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其被欺骗的除外:(一)购置了专门用于制造毒品的设备、工具、制毒物品或者制剂方案。购买制毒设备和原料,开始制毒。非法运输、携带两种以上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每种制毒物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一种制毒物品后累计相加达到上述数量标准的,应予立案追诉。(九)大麻油一千克以上,大麻脂二千克以上,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五)选择不设海关或者边防检查站的路段绕行出入境的。
(五)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第八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2)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决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类犯罪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决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或者判决认定的罪行属于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的,也应当认定为自首。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情形。(五)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揭发其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数罪并罚的犯罪嫌疑人只如实供述所实施的部分罪行的,只有如实供述部分罪行的行为才会认定为自首。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具体认定,应当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自首的具体情节。
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只是因为行为可疑,经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讯问教育,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3)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的最新司法解释:(1)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和立功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减轻司法机关办案工作,有助于尽快结案,所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但在一审判决前能够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实供述同类罪行情节严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数罪并罚的犯罪嫌疑人只如实供述所实施的部分罪行的,只有如实供述部分罪行的行为才会认定为自首。作案后逃逸,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自首的。
(2)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决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类犯罪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制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具体认定,应当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自首的具体情节。而且,自首和立功制度可以帮助犯罪分子改过自新。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3)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司法解释最新,自首司法解释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自首和立功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减轻司法机关办案工作,有助于尽快结案,所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以上是最高法对自首和立功的认定做出的具体司法解释。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只是因为行为可疑,经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讯问教育,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逃逸,不能认定为自首。(五)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揭发其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但在一审判决前能够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应当如实供述自己已知的共犯,主犯应当供述其他共犯已知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为解决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七)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包括共犯)。
为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自首的最新司法解释:(1)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决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或者判决认定的罪行属于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的,也应当认定为自首。
经查证确实准备自首,或者正在自首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应当认定为自首。自首的最新司法解释:(1)根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
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而是在亲友劝说和陪同下投案的。(一)自首,是指在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虽已发现,但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
犯罪嫌疑人因患病、受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行投案,或者通过书信、电报委托他人先行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人投案自首的